当前位置: 庐山_庐山旅游 >> 故事传说 >> 师生对之七十二为什么说哲学不是客观
学生:您一再强调哲学不是客观知识,请问二者的差别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老师:当然,一般知识与哲学智慧不是截然对立的,但二者的性质又是有所不同的。无论是其研究对象还是其本质特征,二者都呈现出根本性的差异,将其混淆或者等同起来,就会犯张冠李戴、牛身马首的错误。
所谓知识,如果要给它下一个定义的话,即知识是被人们的生活实践所验证并被普遍认同的关于某个或某类事物性状的正确认识。[1]
知识分两类,一类是陈述性知识,另一类是本质性知识。所谓陈述性知识,是对事物现象形态和存在属性的认识,例如,这朵玫瑰花是红的,这张桌子是方的,这种气味是香的等等,这样的句子就属于陈述句,其所反映的是关于个别事物外表现象及其可感属性的一种知识。因为不管是红的颜色、方的形状和香的气味,都可以为我们所感官所感知。
所谓本质性知识,是对事物之内在本质关系的认识。例如,关于玫瑰花以及其他植物生长发育性质及其规律的知识,属于本质性的知识;关于如何制作一张桌子必须掌握的几何学基本原理亦属于本质性的知识。
知识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其可以被人们的经验生活所检验,因而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具有相对固定和标准的答案。1+1就等于2,不能说它等于3;三内角之和等于度,不能说等于度,如此等等。
哲学智慧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这种知识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哲学智慧所指向的不是某个事物或某类事物,而是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的对象,它要研究这些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对象的本质规律。例如,它要研究宇宙世界的本质规律,研究人的终极价值,研究最高的善即“至善”问题,研究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源泉,等等。正如苏格拉底所说的,哲学是研究最一般最普遍问题的学问,如什么是自由、平等、正义,什么是真、善、美等等。亦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哲学是研究一般存在即“存在之存在”的学问,而具体科学只是分别割取这个大存在的某一个部分进行研究。[2]
其次,哲学智慧的研究方法不可能是实证的方法,而只能是思辨的方法、抽象的方法。黑格尔曾经指出,哲学“它既不能从一门低级科学,例如数学那里借取方法,也不能听任内在直观的断言,或使用基于外在反思的推理。”[3]在他看来,哲学只能从“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吸取和提炼自己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精神自身运动的方法即辩证法。而辩证法在形式上又表现为对思维自身的思辨的和抽象的方法。
当然,这种思辨和抽象不是主观的、随意的,而是基于理性的,是建立在已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基础之上的。无疑,这种思辨的抽象的方法带有想象、猜测、探索的性质而难于实证。这就好比盲人摸象。在宇宙世界这个无限性的对象面前,我们都是探索中的盲人,因为我们永远也不可能一览无余地把整个宇宙世界尽收眼底,看清它的“庐山真面目”。我们只能像盲人一样地对这个“宇宙之象”进行摸索和猜测。然而,尽管我们看不到作为一个整体的“全象”,但却可以通过实践的探索获得某些零星和片断的认识,而在这些认识里又多少包含了关于宇宙世界的片面的真理。
再次,哲学智慧所得出的结论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多元的。如1+1=2,这是一个公认的数学公理,它的答案只有一个。但哲学智慧却与此不同。哲学的智慧可以表述为:1+1=3=4=5=6······。这就是说,对于哲学来说,1+1可以等于2,也可以等于3,也可以等于4,乃至有无限个答案。
为什么说在哲学这里1+1可以等于3、等于4甚至无限呢?这就涉及到关于系统论的观点。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系统论的一般观点具有应用到其他学科甚至一切事物之上的普遍适用性,它的丰富的原理、思想和见解已经为生物学、心理学、物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许多领域带来了更高的科学秩序和更深入的了解,因而系统论所提出的基本理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新型哲学,这种哲学可以称之为系统哲学。[4]在我国,最早对系统哲学展开具体和深入研究的是乌杰先生,他于年公开出版了《系统辩证论》[5],并主持创办了《系统辩证学学报》。经过这么多年的研究和发展,系统哲学作为哲学学科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已经得到学界的认可。
系统论有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这就是说,系统的属性并不是构成其要素的机械相加,当这些要素以一定的形式组合起来后就会突现出的新属性。比如,酸碱的中和反应,就是酸与碱二者发生溶合生成水与盐。水与盐作为新的第三者在酸与碱中是找不到的。在这里,1+1=3,而不是1+1=2。这当然是一个形象的方法,一个大致的比喻,不能将其作机械的理解。
再如,男女双方的结合,就会形成一个新的事物即家庭。家庭与单个的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它是男女双方在爱情基础上组成的生命共同体。这种生命共同体一旦形成,就会产生1+12的效果。如果这对夫妻生一个小孩,1+1=3;生两个,1+1=4;生三个四个甚至更多,它的数值就更大。可见,哲学的智慧因其揭示事物的本质变化而超越了一般的实证知识,所以它没有也不可能有固定的和标准的答案。
对于一般的知识来说,1=1,不能等于2、等于3。但是,对于哲学智慧来说,1=2=3=4······,这就是辩证法。
何以1=2呢?这就是西方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以及中国古代哲学家提出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的思想。黑格尔说:“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6]列宁说,所谓矛盾,就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7]在一般常人的眼睛里面,看似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哲学家的眼睛里,一中却包含了二,即统一体中包含了阴阳矛盾对立面。所以,一可以等于二。
一还可以等于三。黑格尔说,一分为二在另外的意义上就是一分为三。一条向东的路和一条向西的路是同一条路,即是说,一条路包含了向东向西两个维度,实际上还有第三者,就是路本身;A既可以是+A,也可以是-A,A本身就是第三者。“所以某物本身就是那个应该被排除的第三者。”[8]
1还可以等于4。有的事物里面就包含了四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方位上,我们通常划分为东西南北,这就是一分为四;若划分为东西南北中,就是一分为五。古代将音乐区分为宫商角徵羽五个音阶,所谓“五音相和”是也,这也是一分为五。现代音乐区分为七个音阶,这就是一分为七。实际上,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总之是一分为多,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具体划分。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以及各种哲学考试,却把哲学的观点当成了客观知识,变成了像数学和几何学一样的标准公式和一般公理。例如,无论是本科政治考试还是研究生的政治考试,其中哲学题目都被设计成打勾打圈的选择模型,只能按标准答案进行回答。“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动力,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直接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等等,都成了不可更改的神圣教义。如此来念哲学智慧之经,当然也就与智慧风马牛不相及了。
因此,对于哲学研究来说,一定要注意区分哲学智慧与客观知识的差别,不能把哲学智慧变质为客观知识,否则,哲学智慧就会向愚蠢、愚昧转化。
[1]关于什么是知识,理论上并未能作出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柏拉图认为,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且为人所相信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基本上揭示了知识的本质内涵。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年版,第页。
[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印商印书馆年版,第4页。
[4](奥)L·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版,第5页。
[5]乌杰《系统辩证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年版。
[6]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年版,第65页。
[7]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页。
[8]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年版,第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