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庐山_庐山旅游 >> 旅游指南 >> 中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到21个风景名胜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
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三、党政机关召开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
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议经费定期或不定期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审计机关要建立会议费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六、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庐山
武当山
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
武陵源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晶晶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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